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平安校园
当前位置:武进教育专题网站 >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专题列表 > 平安校园 > 安全法制教育

关于聘请某某同志为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协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未知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

关于聘请某某同志为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协议

 

甲方: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乙方:常州市武进区潘家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某某同志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执行《教育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我校依法治教进程,促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经潘家派出所推荐,我校校务会议讨论,征得某某同志本人同意,我校决定聘请常州市武进区潘家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某某同志为我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经双方共同磋商,现就学校的法制工作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学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工作的评议、考核,将法制工作纳入对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为某某同志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提供活动场所、活动经费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3.某某同志指导、监督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其他有关教育法制的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内申诉案件,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咨询、预防犯罪等活动。

 

甲方: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