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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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初中义务消防成员及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未知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

潘家初中义务消防成员及职责

消防队成员:

队长:许高伟

队员:许佳明、刘小望、刘庆忠、孙白帆、龚建新、缪达。

 

义务消防队归属总务处领导,其领导职责有:

  (1)、掌握义务消防队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配足队员人数,使义务消防队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学校范围内的消防任务。

  (2)、每季度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3)、经常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队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织队员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2)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灭火常识;

  (3)熟悉学校消防器材的准确位置;

  (4)熟悉学校各栋楼的消防通道的准确位置;

  (5)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6)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听候调遣。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

  (2)规范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3)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

  (4)下班时关掉所有电源;

  (5)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此名单为20119月调整后的。

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