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
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
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一是组织观看教育部活动视频。
二是持续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暨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丰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宪法教育课、宪法宣讲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各校应组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是及时提炼活动有效经验。各校要及时总结国家宪法、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及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情况,并于12 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电子稿的形式报督导室。联系电话:67****51,邮箱地址:wj****03@163***。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
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关于在全区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