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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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宣传日活动总结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董鸿钧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

法制教育宣传日活动总结

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2016-12-13

今年12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定,认真筹划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校长室成员召开会议,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召集德育处、团总支和少先队和校园电视台负责人部署活动的开展日程,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积极宣传

1、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我校于125日上午,由翁建华老师作了题为《打击侵害控制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国旗下讲话,教育学生要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宣传屏幕播放法制宣传标语滚动播出。

2、每个班级出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于127日中午进行了检查评比,七(4)班、八(4)班和九(2)班获得了优胜,折合分数纳月“流动红旗”评比中。

3126日下午,潘家初中在旷达楼三楼报告厅举行了一场法制安全教育报告会,报告会由武进区公安局网安大队沈春兰警官主讲,潘家初中德育处董鸿钧主任主持,潘中全体师生参与了此次报告会。

报告会上,沈警官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述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以及成因,具体介绍了人身安全防护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知识。此外她还结合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中较为普遍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勒索偷盗、上网而引发的违法犯罪等具体案例,以案说法,给同学们以警示和启发,希望同学们能正确对待早恋、上网、偷盗等危害同学们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习惯。并向同学们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介绍自我保护的方法。她的精彩发言赢得了师生们阵阵热烈的掌声。

4、向家长进行宣传:124,通过微信群和QQ群,向家长宣传《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5、结合安全教育加强宣传:近年来,由于地方观念原因,家长让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人数增多,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加强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道路交通法》的宣传,禁止学生上学骑电动车。

6、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1129日班会课上,八年级学生观看了廉政视频,撰写观后感,每班选择优秀征文交德育处评比。组织七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廉政漫画创作比赛,优秀作品张贴贴在橱窗里展评。征文和漫画将于1223日前评比结束,作为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一个项目进行表彰是。

7、结合选举镇区级人大代表活动,向广大教职工宣传了《选举法》。

通过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尊重法律权威,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维护合法权益的素质。